為了規范采購行為,保證合作雙方全面、合法、正常地開展業務合作,防止各種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發生,杜絕采購之中的不正之風,保證采購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誠信、廉潔,經協商,GOJUSIN公司立廉潔協議書如下:
一、廉潔管理職責:
1、有責任向供應商介紹本單位有關廉政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2、GOJUSIN有責任對本單位采購人員進行廉潔教育,要求其所屬員工:
【1】不得向供應商及其工作人員索要和收受回扣;
【2】不得接受供應商及其工作人員以任何名義贈送的“紅包”、禮品、禮券(現金)等;
【3】不得在供應商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4】不得參加供應商及其工作人員組織的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娛樂和旅游等一切活動;
【5】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供貨商及其工作人員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等提供方便;
【6】GOJUSIN人員參加供應商的宴請及各種會議,需經主管領導同意,會議所發的禮品、禮券(現金)均應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GOJUSIN有權對供貨商在采購工作中的廉潔情況實行監督。
4、GOJUSIN人員在采購工作中發現供應商有不廉潔的行為,應及時采取措施,
終止其不廉潔行為的繼續發生,并報告主管領導。
二、供應商廉潔管理職責:
1、供應商應了解GOJUSIN單位有關廉潔管理方面的各項制度和規定,并遵守執行。
2、供應商有責任對本單位銷售人員進行廉潔教育(包括宣導GOJUSIN制定的
有關廉潔方面的制度和規定)。
3、供應商不得要求其所屬員工:
【1】向GOJUSIN工作人員提供贈送“紅包”、禮品、禮券(現金)等;
【2】為GOJUSIN及其工作人員報銷和支付任何個人消費的費用;
【3】以考察、參觀、洽談業務、簽訂合同等的借口邀請GOJUSIN人員及其工作人員參加由供應商支付的宴請、娛樂以及旅游等一切活動;
【4】為GOJUSIN工作人員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和其他貴重物品;
【5】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擅自與GOJUSIN工作人員就供應關系的各項相關事項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4、如供應商確有特殊情況需宴請GOJUSIN人員或向GOJUSIN人員贈送禮品、禮券(現
金)應先征得GOJUSIN單位主管領導的同意并報送GOJUSIN人員的名單。
5、供應商在相關采購項目中發現GOJUSIN人員有不廉潔行為,應及時采取措施,
積極有效地終止其不廉潔行為的連續發生,并及時告知GOJUSIN單位主管領導。
6、供應商在相關采購項目中采用不正當的手段拉攏GOJUSIN人員,損害GOJUSIN利益,
GOJUSIN有權根據具體情節和因此造成的GOJUSIN經濟損失在供應商相應貨款中扣
除,直至解除或終止采購合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如供應商在相關采購項目中賄賂GOJUSIN人員,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GOJUSIN
有權解除或終止采購合同,且供應商應賠償由此給GOJUSIN單位造成的損失。
8、供應商任何人員發生本第二條第3款項下行為或其他行為,向GOJUSIN人員行
賄,無論是GOJUSIN索賄,還是供應商主動行賄,一旦此事被確認,GOJUSIN有權
采取下述任一方式進行處理:
【1】每發生一次,要求供應商支付貳萬元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GOJUSIN公司的損失,供應商還應予以補足;
【2】選擇直接解除采購合同,并要求供應商賠償因此給GOJUSIN所造成的損失。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訴訟管轄法院適用雙方簽訂的《電源采購合同》的約定。